发布时间:2025-10-15 17:02:35    次浏览
财政部近日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积极扩大专项债券投资者范围,鼓励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上此前发布的关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的办法,这意味着,社保基金等进入债券市场的大门已经完全打开。根据财政部公布的办法,各地应积极扩大专项债券投资者范围,鼓励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投资专项债券。此前,《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也规定,各地要扩大一般债券投资者范围,鼓励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投资一般债券。也就是说,以后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保险公司等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都可以投资地方债券。债券发行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等上市交易。购买债券的企业和个人,也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由此意味着,社保基金等进入债券市场的大门已经完全打开。